沧州达峰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经营2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竣工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沧州达峰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经营2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生产经营2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
建设单位:沧州达峰化学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09月09日-2019年09月0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戴良兵
联系电话:18730701799
沧州达峰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经营2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验收意见.pdf
沧州达峰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经营2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检测报告.pdf
沧州达峰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经营2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中).pdf
沧州达峰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经营2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验收报告下.pdf
沧州达峰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经营2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验收报告(上1).pdf
沧州达峰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经营2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验收报告( 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