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销售分公司第四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销售分公司第四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销售分公司第四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销售分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数据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09月07日-2020年10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高长平
联系电话:189317234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销售分公司第四加油站城竣工环境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