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运河区康达利加油站建设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沧州市运河区康达利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沧州市运河区康达利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沧州市运河区康达利加油站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检测报告、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0日~2021年7月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文荣
联系电话:1301199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