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经济开发区永昌加油点原址扩建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沧州经济开发区永昌加油站沧州经济开发区永昌加油点原址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沧州经济开发区永昌加油点原址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沧州经济开发区永昌加油站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检测报告、验收意见及验收组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04月24日-2022年05月2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爱平
联系电话:18733797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