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鸿锦新型环保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肃宁鸿锦新型环保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肃宁鸿锦新型环保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肃宁鸿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铁
联系电话:1883026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