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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县老宣惠河及其支流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现将《孟村县老宣惠河及其支流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现场调查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孟村县老宣惠河及其支流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建设单位:孟村回族自治县水务局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验收组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1112-2024121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韩卫平

联系电话:13832732443

1-孟村老宣惠河及其支流防洪治理工程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