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油田恒昌(沧州)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油田伴生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港油田恒昌(沧州)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油田伴生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油田伴生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大港油田恒昌(沧州)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7月23日-2018年8月2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明
联系电话:1770221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