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丽虹涂料有限公司7万吨涂料、2.23万吨树脂及1万吨稀释剂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38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现对本项目环评进行公众参与的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
7万吨涂料、2.23万吨树脂及1万吨稀释剂生产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项目总投资为16000万元。建设规模为年产7万吨涂料、2.23万吨树脂及1万吨稀释剂。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沧州圣力安全与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辅助工程(办公楼、食堂、控制研发楼、门卫一、门卫二等);公用工程(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热系统、动力中心等);储运工程(甲类仓库一、甲类仓库二、丙类仓库一、丙类仓库二、罐区等);环保工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治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固废贮存等)。
5、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丽虹涂料有限公司
邮箱:wwwljf@163.com
通信地址: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李军峰
电话:13752474600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