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舸恒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储存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沧州舸恒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储存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沧州舸恒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储存项目
建设单位:沧州舸恒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衣客厅
联系电话:13283282877